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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行為效力種類有哪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7W)

民法典規定的合同效力有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
1、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如果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有生效條件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2、無效合同。民法典規定了5中合同無效的情形,具體為:
(1)、無民事行為能力簽訂的合同;
(2)、虛假合同;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4)、惡意串通的合同無效。
3、可撤銷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在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前,善意相對人享有撤銷權,但必須是通知的方式。《民法典》一百四十五條。
(2)、重大誤解。
(3)、欺詐
(4)、脅迫。
(5)、趁人之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合同行為效力種類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