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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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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山西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將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一類1620元、二類 1520元、三類 1420元、四類 1320元,依次調整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

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9.8元、二類9.2元、三類8.6元、四類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 18.5元、二類17.4元、三類16.3元、四類15.2元。

二、關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2、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式並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3、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係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4、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5、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準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準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並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綜上所述,職工到企業勞動,簽訂的勞動合同裡面應該包括工資報酬。按照規定,工資最低也不能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執行的標準也有所不同。其中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分為4檔,最高是每月1700元。企業支付的工資少於這個標準的,職工可以到勞動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