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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資當兵工齡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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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即將退休的工作人員而言,到手的退休工資和養老金的數額已經成為他們每天擔心的問題。對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而言,退休工資與工齡之間的計算方法較為簡單。那麼,如果是曾經當兵的人呢,當兵工齡怎麼計算呢?退休工資當兵工齡計算是怎樣的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退休工資當兵工齡計算方法?

一、當兵工齡的計算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義務兵從兵役機關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隊批准退出現役止,為服現役的軍齡,滿十個月的,按週年計算。退伍後新分配參加工作的,其軍齡和待分配的時間應計算為連續工齡。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入伍前的工齡和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併計算為連續工齡,享受與所在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此外,部隊幹部復員、轉業以辦理離隊手續時間為準。

1、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由國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國家機關的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其軍齡應與參加工作後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連續工齡。

2、退伍的義務兵的軍齡計算,其入伍時間從縣徵兵辦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計算。

3、復員、退伍軍人,回農村參加一般農業生產後,又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時,其軍齡應與參加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之後的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在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時間不能計算工齡。

4、在職人員(包括學徒工和集體所有制職工)參軍、轉業、復員、退伍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後,其參軍前的工齡、軍齡和轉業、復員、退伍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可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5、被判刑後開除軍籍的復員退伍人員,刑滿釋放後參加工作的,其工齡從重新參加工作時算起。判刑後保留軍籍的,可將服刑前後的軍齡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6、義務兵退伍後,在其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與軍齡應計算連續工齡。

7、臨時工應徵入伍,復員轉業後又參加工作的,其工齡計算問題,按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勞人險退[1982]32號檔案執行,可將其參軍前最後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單位當臨時工、合同工的時間、服兵役的軍齡和復員、轉業後在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的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二、退休工資當兵工齡計算方法

當兵工齡和普通職工工齡一樣都會計入退休金計算中,如果之後參加工作是公務員的話,公務員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全額計發,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8%計發;工作滿三十年不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2%計發;工作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75%計發。有的地區規定如果工作滿35年,按95%計發,滿25年,不滿30年的,按90%計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由此可見,當兵的工齡與普通工作人員的工齡雖然在規定上有所區別,但其參軍期間可計算連續工齡,享受待遇與其所在單位的工作人員是相同的。就退休工資當兵工齡計算,也主要是考慮退伍之後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屬於轉業復員的與其他公務員計算方法相同。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網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