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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年工齡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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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年工齡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南京市20年工齡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沒有具體資料,無法計算當事人拿多少退休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職工病退休與正常退休,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是相同的,只是因為繳費年限相對較少,年齡差異,從而影響到基本養老金。當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指數×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平均繳費指數=各年度繳費指數/繳費年限;

繳費工資指數=當年繳費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3、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檔案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檔案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髮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退休工資的領取國家的有關部門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一旦自己的工資出現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尋求有關部門的解決,雖說過程較為麻煩,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此類方式的維權效果是較為有效的,所以自己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