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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什麼情況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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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所得稅什麼情況補稅?

個人所得稅什麼情況補稅

(1)上年有收入但未預繳申報,需要在年終補稅。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率等。

(3)上年預繳申報時,超額享受扣除的。

二、需要退稅的情形有哪些?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

(2)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

(3)預繳稅款時,未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

(4)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

(5)年度彙算時,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併計入綜合所得,造成退稅。

(6)月收入不均衡的納稅人,有可能會退稅。

(7)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8)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

(9)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三、辦理補稅的方式和渠道有哪些?

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需要補稅的,稅務機關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

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檯、非銀行支付機構(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

個人所得稅是必須要如實進行申報的,對於需要補交個人所得稅的這部分納稅義務人來講,不能因為自己少交了稅就乾脆不申報,不如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話,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實,稅務機關是可以進行行政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