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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可以退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閱讀(2.39W)

一、什麼情況可以退個人所得稅?

什麼情況可以退個人所得稅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二、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的有關規定,納稅人在上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一)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主要是導致納稅義務人多交個人所得稅的原因是不一樣的,所以,在退稅的這件事情上是不分職業工種的,任何多交了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都可申請退稅,彙算清繳過程中,有少部分人就會發現自己還需要補交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