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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退稅還要補交稅款嗎

合理避稅 閱讀(2.86W)

一、個人所得稅退稅還要補交稅款嗎?

個人所得稅退稅還要補交稅款嗎

個人所得稅退稅是多退少補的,是否需要補交稅款要根據本人的情況分析。

上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年已預繳稅額。計算出來的是負數,就說明得補交稅款,是正數的,計算出來的數額就是應退稅款。

上年度彙算僅計算並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後年度,也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二、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有哪些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資訊資料,並對所提交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資訊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三、個人所得稅的專項扣除費用有哪些?

下列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專案,納稅人可在年度彙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納稅人在上年度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要不要補交稅款這不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得看納稅義務人是否有少交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任何情況下都是多退少補的,多交還是少交的,在網上稅務局系統都能自動核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