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資服務>個人所得稅>

普通合夥人個人所得稅稅點

個人所得稅 閱讀(2.6W)
普通合夥人個人所得稅稅點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包含在國家稅務總局下規定中的,如果個人把自己租來的房子轉租給其他人以後收取的租金收入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這部分稅的收費標準是按千分之十繳納的,在繳納個稅前可以依次把這個費用扣除,分別是轉租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然後就是向房主支付的租金,第三就是出租過程產生的修繕費用,每個月最多可以報800元,多出的部分可以再下月依次扣除,到扣完為止。扣稅基數是以轉租收入扣除這些費用後的餘額的十分之一就是個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