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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轉讓審批機構是哪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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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有資產轉讓審批機構是哪個部門?

國有資產轉讓審批機構是哪個部門

國有資產轉讓審批機構是同級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第五十三條國有資產轉讓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國有資產,致使國家對該企業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條 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除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國有資產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場所公開進行。轉讓方應當如實披露有關資訊,徵集受讓方;徵集產生的受讓方為兩個以上的,轉讓應當採用公開競價的交易方式。

轉讓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五條國有資產轉讓應當以依法評估的、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認可或者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核准的價格為依據,合理確定最低轉讓價格。

第 五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可以向本企業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或者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轉讓的國有 資產,在轉讓時,上述人員或者企業參與受讓的,應當與其他受讓參與者平等競買;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披露有關資訊;相關的董事、 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參與轉讓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的各項工作。

第五十七條 國有資產向境外投資者轉讓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國有資產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1、決議

確定轉讓方主體。主體確定的依據是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如果轉讓標的物是企業有形資產,則企業本身為轉讓方;如果轉讓標的物是企業股權,則企業的投資方即股東為轉讓方。

轉讓方案形成決議。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如國有獨資企業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時轉讓方案還應聽取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2、將轉讓方案形成的決議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

3、決定或批准

這一環節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轉讓事項的首次審批,主要是對企業內部資產轉讓決議的稽核。

4、清產核資及財務審計

清產核資應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做到賬、卡、物、現金等齊全、準確、一致,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核實和界定國有資本金及其權益,其中國有企業借貸資金形成的淨資產必須界定為國有資產。財務審計由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包括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

5、必須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

由轉讓方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聘請具備資格的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範圍包括企業的有形資產如機器、房產、土地使用權和無形資產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另外還包括股權。評估基礎是清產核資和財務審計結果。

6、公告

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由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資訊,廣泛徵集受讓方。

7、選擇受讓方

經公告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以拍賣或招投標方式進行產權交易。只有一個受讓方的,可採取協議方式轉讓。此時受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能力、資產規模都將成為轉讓是否成功必要條件。

8、簽訂合同

轉讓成交後,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國有資產轉讓合同,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如果是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應當將雙方草簽的協議提交公司決策層審議,如國有獨資企業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9、審批備案

轉讓方將股權轉讓的相關文字書面材料報國有產權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登記。

10、產權變更登記

轉讓方和受讓方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以及相應的材料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在當地人民政府同意轉讓國有資產的情況下,應該對國有資產現有的財產進行評估,另外,國有資產轉讓是需要進行公告的,公告的時間是20天,在公告期間需要披露關於國有產權轉讓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