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中外合資企業股權轉讓審批手續需要到哪裡審批?

經營管理 閱讀(3.1W)

一、中外合資企業股權轉讓審批手續需要到哪裡審批?

中外合資企業股權轉讓審批手續需要到哪裡審批?

外資轉讓需要去商務局批准。合資企業股權轉讓審批手續,另外也要去工商局登記。 至於該企業分立,看成立後的是否還是中外合資,涉及外資的都要去商務局批准。至於股權結構是否相同是企業考慮的事。另外,做為中外合資企業,外商投資不得少於25%.

二、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式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的第二條和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

企業投資者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向其關聯企業或其他受讓人轉讓股權:

企業應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檔案:

(一 )投資者股權變更申請書;

(二 )企業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協議;

(三 )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

(四 )企業董事會關於投資者股權變更的決議;

(五 )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後的董事會成員名單;

(六 )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並經其他投資者簽字或以其他書面方式認可的股權轉讓協議;

(七 )審批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檔案。

第十條 股權轉讓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二)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

(三)轉讓股權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讓方根據企業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八)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

三、股權轉讓之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的 ,須經合營他方同意 ,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又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並按照本規定經審批機關批准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准的股權變更無效。

第二十條 股權轉讓協議和修改企業原合同、章程協議自核發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企業投資者按照修改後的企業合同、章程規定享有有關權利並承擔有關義務。

因此股權轉讓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和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後生效,企業投資者在相關協議生效後享有權利並承擔有關義務,此即包括其向公司委派的董事。

四、股權轉讓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時 ,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股權的條件 ,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規定的 ,其轉讓無效。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規定,轉讓價格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協商決定,不需要在董事會一致通過。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權轉讓是必須要通過正常的合法手續來進行辦理,而且轉讓必須要到相關的單位進行審批,這樣才能夠更好的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所以,在轉讓的時候一定要到相關部門多諮詢一下,股權轉讓是一個企業的大事,一定要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