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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散公司 | 公司的解散流程是怎樣的

破產清算 閱讀(3.27W)

隨著經濟的發展在我國成立的公司越來越多,但也有很多公司因為股東之間不合而面臨解散的困境。一般來說,公司解散是有嚴格的程式的。那麼實踐中該如何解散公司呢?公司解散的流程又是怎樣的?我們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

如何解散公司,公司的解散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法》規定,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是股東大會的專屬職權。董事會應當於股東會議召開的30日以前,將會議審議的有關公司解散的事項通知股東。股東大會應當作出特別決議。

公司解散的流程:

1、成立清算組

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或者股東會決議解散時,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在15天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解散時,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時,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清算組成員即可以是股東、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將解散的公司超過15日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

公司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被依法責令解散或者因為撤銷許可而解散時,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清算組。

2、通知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登出登記

清算組結束工作之後,將股東會及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

4、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登出登記後,在本公司所在地釋出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解散程式不同於公司破產程式,以上就是我們為您整理蒐集的公司解散流程的內容,不知道對您有沒有幫助。更多關於公司解散的問題,如公司解散需要什麼條件?公司解散後的債務承擔問題?如果您想要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絡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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