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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如何賠償員工損失?

破產清算 閱讀(1.61W)

市場需求變化、企業產品滯銷、公司資金鍊斷裂等等原因導致面臨倒閉,那麼面對公司倒閉的時候,員工的工資該怎麼辦?員工又可以獲得哪些賠償以及賠償的標準是什麼?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公司倒閉如何賠償的相關資料,希望能為您解惑。

公司倒閉如何賠償員工損失?

一、企業破產,勞動者可以得到以下補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

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於工資範圍。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撫卹費用即職工因工傷亡後其家屬應享受的撫卹金。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員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

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

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具體包括: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的補償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二、補償金按工齡計算:

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三、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48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倒閉如何賠償員工損失?由上文我們可以瞭解到,當企業倒閉後,除了應當賠償員工拖欠的工資、醫療等補助,同時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也應一併給予補償。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的相關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