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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債務如何辦

破產清算 閱讀(2.5W)
公司登出債務如何辦
律師解析:公司登出後的債務一般通過清算程式來清償。
清算程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由股東組成清算組清算或者人民法院進行清算;
2、清算組依法清算債權債務,處理並分配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並依法在合法的期間通知債權人並進行公告;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財產在清償有關債務前不應該分配給股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