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吊銷轉註銷需要多少錢?
登出公司不需要繳費,辦理登出的流程是: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5、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登出。
二、哪些情形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一)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核准登記註冊擅自開業的;
(二)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的;
(四)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三、登出公司的原因有哪些?
1、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
2、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3、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且不續;
4、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5、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強制解散;
7、公司吊銷或撤銷後轉登出。
四、公司被登出後滿足什麼條件可以領取失業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總的來說,在公司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之後也需要到工商局辦理登出登記,但是,公司吊銷營業執照並不代表可以直接辦理登出,在正式登出之前還是要清償相關債務的,比如應清償職工工資,社保費,清償應該繳納的稅款及普通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