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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登出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6.95K)

公司法人代表登出的原因一種是法人變更,一種是公司登出。

公司法人登出的流程是什麼?

法人變更

一)申辦流程

1、帶齊資料到公司註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3、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裡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4、最後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鑑和公司資料。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章程規定職務空缺、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應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章程規定職務空缺,由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可以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企業加蓋公章。

三)需要準備的證件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舊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簡歷一份、以及新法人簽字;

5、原公司章程;

6、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7、程式碼證正副本;

公司登出

一)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登出

備註: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如果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登出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登出公司的執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稅,稅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稅務登記證。不過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3年後才可恢復正常。

二)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備註: 在公司登出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式,公司登出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三)公司登出的流程:

先登出稅務——再登出程式碼——再登出銀行——最後登出工商

1、登出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

3、登報公告(登報45日後再去登出公司) ;

4、登報45日後,再次到工商局辦理登出申請 ;

5、到質監局登出程式碼證 ;

四)登出公司的週期:

一般為一到三個月 ,因為工商要查債權債務 ,稅務要查規稅狀態 還要登報公示等。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登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法人代表的登出是建立在企業發生變更或者企業破產了這兩種情形之下的。因此,所謂的公司法人代表如何登出的這個問題,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該是結合著登出公司法人代表的具體原因來辦理相關事項的,如果是因為企業破產要登出法人代表,那得先向國家申請組織對企業的清算,然後依法登出相關的登記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