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經營糾紛>

股東申請解散公司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2.14W)

一、股東申請解散公司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股東申請解散公司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

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原告以其他股東為被告一併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將其他股東變更為第三人;原告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股東的起訴。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其他股東或者有關利害關係人申請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法律規定了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二、請求解散公司訴訟費的收取

1、按非財產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費為50元;

2、因涉及清算,按破產案件的標準收取;

3、按註冊資金的數額比照財產類案件收取。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且要滿足法定的股東申請解散公司起訴的情形。現代社會,市場經濟體制下,允許私企的出現,因而各行各業眾多公司紛紛成立。但是市場競爭激烈,有些公司會因為經營失利或者其他的原因導致出現虧損,從而導致公司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