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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清算母公司怎樣處理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14W)

子公司清算,母公司在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子公司承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母公司一般不會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子公司清算母公司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