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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有債務怎麼處理

公司債務 閱讀(2.02W)

公司清算有債務的,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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