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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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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是大眾創業時代,不少人有了一定積累後,紛紛通過開立公司實現創業夢。在公司成立之初,公司發起人要吸收一些人投資入股,這些人就成為了公司的股東。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在出資比例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那麼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是多少?下面小編就結合有關法律知識給大家講一講。

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是多少?

一、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資本聯合為基礎,同時也具有人合的性質,股東之間要求有一定的信任關係,股東數量也應有所限定,以便於公司在進行重大的經營決策時,能夠協調一致。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下限為1人,上限為50人。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只要是1個以上50個以下,都可以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此外,國家作為特殊主體,可以國有資產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受本級人民政府授權行使出資人職責,設立只有一個股東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境外投資者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按照外資企業法的規定,可以設立外商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責任是什麼

有限責任股東對出資額以外的部分,不負任何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範圍為限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間接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應以其全部資產向公司債權人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公司股東雖無義務直接向公司債權人清償債務,但由於公司資本是由各股東的出資額共同構成的,以公司資產向公司債權。清償債務也就是由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承擔某種間接責任。為了確保有限責任股東切實承擔間接責任,保護公司債權人的權益,國外公司法規定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股東尚未繳足認繳的出資額時,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有限責任公司通知股東繳足認繳的出資額。我國現行立法明確規定,有限責任股東不得為逃避債務而抽逃資金。

綜上所述,根據公司型別不同,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是不一樣的。像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話,股東人數最高是二百人。當然,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沒有限制的。要想順利註冊成功公司,就必須在股東人數、註冊資本等方面達到要求。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