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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出流程是怎樣的

經營管理 閱讀(1.09W)

一、分公司登出流程是怎樣

分公司登出流程是怎樣的

1、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登記部門領取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並根據規定填寫共同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證明。

2、準備好登出登記的材料。因為分公司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所以登出登記材料需要由所屬公司作出決定並簽署,並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

4、分公司登出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分公司需要帶著《分公司登出登記核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

二、登出分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以及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注: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檔案;注: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而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需要將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決定進行提交。

4、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稅證明;

6、分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