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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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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登出的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登出的流程是怎樣的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5、在清算進行完以後,依法登出相關證件。

二、登出公司需要一併登出的賬戶有哪些?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登出。

4、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登出營業執照。

5、開戶行:登出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登出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登出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三、企業登出有哪些注意事項?

1、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出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2、債權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項: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建議保留送達回執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

3、合法安置勞動者。

登出公司不屬於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及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具體情況視合同內容及勞動者實際情況各有不同。

公司登出的流程大體如此,但實際操作過程中辦理登出登記的週期是比較長的,如果企業是因為資不抵債,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以後辦理登出登記,在登出登記之前仍然需要用現有的資產清償債務,現有的資產狀況是由清算組負責調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