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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減資的規定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2.58W)

一、關於公司減資的規定是什麼?

關於公司減資的規定是什麼?

關於公司減資的規定是,是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二、公司減資的具體程式是什麼?

(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

①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

②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

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 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 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 變更登記。

三、減資材料

公司減資所需資料清單:

1、公告45天以後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2、前期驗資報告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新章程、新股東會決議、舊章程

5、股東身份證影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營業執照影印件

6、報紙原件以及影印件

7、減資前銀行對賬單

8、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備註:復件材料都需加蓋公司公章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公司根據自己的經營需要進行減資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的程式,並提交規定的材料,由公司召開會議研究通過後還需要報市場管理部門批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