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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股權轉讓稅費怎麼申報?

經營管理 閱讀(1.74W)

一、個人股權轉讓稅費申報內容

個人股權轉讓稅費怎麼申報?

1、出售股權;公司回購股權;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併向投資者發售;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以股權抵償債務;其他股權轉移的行為。

2、股權轉讓的計稅依據,即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二、個人股權轉讓稅費申報程式

1、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股權轉讓協議簽訂生效的;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67號公告規定行為已完成的;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2、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第六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被投資企業應當詳細記錄股東持有本企業股權的相關成本,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股權轉讓有關的資訊,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公務。

3、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淨資產或股權對應的淨資產份額核定。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智慧財產權、探礦權、採礦權、股權等資產佔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淨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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