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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備案代理流程是怎樣的

經營管理 閱讀(2.32W)

一、特許經營備案代理流程

特許經營備案代理流程是怎樣的

1、特許人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的,需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影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絡人、聯絡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影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檔案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檔案原件(如證明覆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2、特許人授權其他自然人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受託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原件影印件、特許人委託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影印件、受託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影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絡人、聯絡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影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檔案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檔案原件(如證明覆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3、特許人授權其他中介組織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中介機構的經辦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特許人給中介機構的授權委託書原件、中介機構核驗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影印件一致的證明檔案的原件、中介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影印件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影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絡人,聯絡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二、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在備案中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備案登記的主體範圍

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從這一規定中可以看出,只有企業可以作為特許經營的特許人主體。根據我國企業登記管理的規定,確認企業身份的唯一有效證明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因此,核驗企業營業執照之真實性成為備案管理之首。

2、備案登記的企業應該符合“兩店一年”的規定

《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兩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一些企業利用特許經營進行欺詐。同時,直營店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便於其他經營者從直營店的經營中較為直觀地瞭解特許人的品牌、經營模式、經營狀況等。

在進行特許經營備案代理辦理的時候,我們只需要提供給代理人相關的材料以及授權委託書即可。在進行代理之前,一般是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來進行確定授權委託書的正確性的,如果通過驗證,就可以順利的由他人進行代理辦理備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