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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公司法人職業叫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2.05W)

嚴格的來說,生活當中大家將公司的董事長或者是總經理等稱之為公司的法人,這樣說是完全錯誤的。因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是兩種性質,可是在生活當中大家經常容易把這兩者混為一談,認為公司法人在公司當中就是屬於高層管理者當中的一員。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在我國公司法人職業叫什麼?

在我國公司法人職業叫什麼

一、在我國公司法人職業叫什麼?

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職務?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蔘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三、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區別是什麼?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是一種最常見的企業法人,但除了公司之外,還有一些非公司企業法人,如醫院、學校等。由此可見,法人是組織而不是個人,將公司的董事長或總裁或總經理稱為“法人”是錯誤的。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它與法人代表是一個意思,所以有時會混稱。在公司企業法人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在非公司企業法人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中,總經理或者經理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董事長或總裁或總經理被稱作法定代表人是正確的,而通常情況下被稱為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對於法人代表,經企業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企業法人中的其他成員也可稱作法人代表,從而進行對外交往。但是,必須認識到,這類法人代表決不是法定代表人,兩者絕對不能混淆。

公司法人是一個部門,不是職業。實質上公司法人就是指公司的經營場所。可能您在這裡想問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長、廠長。如果大家想要詳細瞭解的話,還是建議大家要區分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