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可轉換公司債券付息日是什麼時候?

經營管理 閱讀(2.86W)

我們都知道公司發行的債券是可以進行轉換的,一般持有債券的人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之類把債券轉換成公司的股票,當然購買債券也是有利息的,那麼可轉換公司債券付息日是什麼時候?一般是在購買的當天就已開始算利息,到期日的那天不算利息,是根據算頭不算尾的方式來計算,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可轉換公司債券付息日是什麼時候?

1、可轉換公司債券計息起始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計息原則是“算頭不算尾”,即 “起息日”當天計算利息,“到期日”當天不計算利息; 債劵持有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2、可轉換公司債券應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到期後五個工作日內應償還未轉股債券的本金及最後一期的利息。具體付息時間、計息規則等應由發行人約定。

3、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當年的利息、股利以及轉股不足1股金額的處理辦法由發行人約定。

4、轉股價格調整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一、債券轉換方式

1、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髮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衝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2、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資訊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二、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交易規則

交易方式: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 1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參照A股辦理。

交易報價:可轉換公司債券以面值100元為一報價單位,以面值1000元為一交易單位,結算單位為張(即100元面值),價格升降單位為0.01元。

交易時間: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的集中開市時間同A股。

交易清算: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 1交收,交易清算參照A股的現行清算辦法辦理。

交易終止: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週交易所予以公告。

交易費用:深交所按成交金額的0.1‰向可轉換公司債券買賣雙方徵收交易經手費,同時債券買賣雙方還須向所委託的債券交易商交納佣金,佣金按成交金額的2‰計取。

綜合上面所說的,債券發行已成為一些讓自己企業渡過難關的最佳形式,融資對企業來說,相對於風險更小,也可以讓大家受益的最好方式,因此對於購買債券的人來說一定要清楚可轉換公司債券付息日是什麼時候?這也可以讓自己的利益更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