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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倒閉的原因分析

經營管理 閱讀(1.98W)

銀行破產是指銀行按照法定的程式停止經營,清理債務債權、喪失相應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的過程。那麼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為什麼可以破產呢?導致它們破產的原因又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一下銀行倒閉的原因以及風險防範。

銀行倒閉的原因分析

一、銀行倒閉的原因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得不到償還的可能性,或者是其投資的質量惡化造成違約,從而給商業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是追求利潤最大化,要達到這一目標就需要通過吸收公眾存款來發放貸款以獲取利差。眾所周知,當前國內不少企業經營不景氣,自身效益差,無法償還到期銀行債務;很多企業都面臨結構調整,重尋出路,致使商業銀行出現大量的呆壞賬;還有一些企業借分立、兼併、破產等轉制之機懸空、逃廢債務,使得商業銀行或者找不到債務人,或者只能得到很小比例的清償,從而造成了極大的信用風險。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體系中占主導地位,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起著樞紐作用。因此,如果不及時化解鉅額的信用風險,一旦有突發因素的引發,就極有可能導致金融危機,1994年發生的墨西哥金融危機和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均說明了信用風險的潛在危害性。

2、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

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是指市場的利率和匯率變化引起商業銀行資產價格的變化,造成資產貶值損失的可能性。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基本上是由資金的供求關係決定的,它是一種市場風險。

在我國商業銀行業務中,這種風險是很難避免的,因為任何一家商業銀行都無力控制市場,即使中央銀行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調節。1997年7月,泰國政府迫於市場的巨大壓力,宣佈實施浮動匯率制,泰株當即貶值17%。此後,儘管有關國家政府多次對市場進行了干預,但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等國的貨幣均在市場的壓力下相繼大幅貶值,股市也隨之大幅下挫。以“亞洲四小龍”之一的韓國為例,在短短兩個多月的時間裡韓元貶值50%以上,國內股票價格指數跌至了10年中的最低點。由此可見,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對於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所造成的影響是巨大而深遠的。

二、防範商業銀行破產風險的措施

1、業務經營多樣化

商業銀行不但要經營存、貸款業務,也要經營證券業務,還要經營非銀行的金融業務。

在貸款業務中,可以有工商業和農業貸款,也可以有不動產貸款,還可以有消費者信用貸款;在證券業務中,可以交易國庫券、金融債券,也可以交易企業的債券和票據;在非銀行金融業務中,可以有信託、保險,也可以有租賃、房地產等。業務的多樣化及其合理的結構,既可以使風險分散,也可以使不同業務中的不同程度的風險得到平衡,從而使商業銀行的收益趨於穩定。當前國際和國內一些商業銀行紛紛設立以客戶為服務物件的新業務,以便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金融業務的創新推動了金融管理制度的改革,打破了對傳統金融業務的種種限制,使金融自由化向深度和廣度擴充套件。實現金融自由化、利率自由化和金融市場自由化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

2、限額放貸

《商業銀行法》第39條規定:“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與商業銀行的資本餘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這實際上是對商業銀行貸款結構的一種限制,為了防止貸款發放過於集中,分散風險,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必須控制,不要把過多的資金投放在同一借款人身上以限制風險,也就是說要把商業銀行的資金貸給眾多的客戶以實現風險的分散。

3、聯合放貸

對大額貸款採取聯合貸款或參與貸款的做法,使貸款的風險由幾家商業銀行來共同分擔,一旦所放貸款產生損失,每家商業銀行都可以承受。我國現在採用最多的聯合放貸形式為銀團貸款,即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商業銀行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資金的貸款方式。銀團貸款適用於符合貸款條件、數額較大的中長期和短期貸款、人民幣貸款的外幣貸款,貸款物件主要為國有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列人國家計劃的重點建設專案,貸款發放採取“認定總額,各成員分擔”的方式辦理,各成員對銀團貸款的分擔金額按“自願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進行。

上述就是銀行倒閉的原因,通過上文的闡述,我們可以得知銀行倒閉的原因主要集中於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銀行關係到整體經濟的穩定性,由於銀行可以申請破產,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地增加增強風險防範措施,減少銀行破產的風險性,維持經濟的穩定性。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