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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可以倒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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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7年,銀監會就啟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的起草工作,這一工作之所以停頓,是因為2009年金融危機的爆發。金融危機爆發後,由於國際金融業的劇變,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當時正在起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如今,《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的起草工作重新啟動,表明政府對中國銀行業市場化的退出機制有了新的認識和戰略部署。

銀行可以倒閉嗎?

作為企業商業銀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然有生有死,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但是,銀行又不同於一般的企業,金融機構有著一定的社會性,銀行破產涉及的利害當事人眾多,社會影響面廣。因此,銀行破產要慎之又慎。

從這個角度說,《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重啟意義非凡。

由於法律缺失,目前,我們還不敢讓那些該破產的銀行破產。1998年6月21日海南發展銀行的行政關閉,13年來至今仍在清算過程中,仍沒有實施破產程式。現行對破產危機銀行的非破產化的處置,除了有道德風險方面的問題外,還掩蓋了破產危機銀行的危機與風險程度,而且進一步強化了對非法律因素的依賴,破壞了本就薄弱的銀行法治與市場約束,增加了處置破產銀行的社會成本。

《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之所以遲遲未能推出,一個重要的原因與之銜接的相關法律缺失。業內普遍認為,存款保險制度是銀行破產製度實施的先行條件,也是銀行市場化退出機制的一個重要支柱。不過,銀行破產立法是一個系統法律工程。銀行信用分類、風險分類等銀行分類立法也是銀行破產立法實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加快相關立法工作是推動銀行破產法實施的必由之路。

對於瀕臨破產的銀行,該破產卻不破產的,容易引發系統風險,從而最終引起經濟的衰退和社會的動盪。20世紀90年代日本銀行的鉅額不良貸款,導致了銀行風險危機加大,由於沒有及時啟動破產清算程式,最終加大了該國銀行的損失,以至很多銀行機構紛紛破產倒閉。

美國FDIC的資料表明,2010年美國共有157家銀行破產,創下自1992年以的歷史最高紀錄。美國銀行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長期積累的問題沒能得到有效解決是導致其大量破產的原因。

因此,中國銀行業應該在前車之鑑的基礎上,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安全、高效的市場退出機制,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機構的破產法律制度。

銀行業的發展是許多專業人士一直以來關注的問題,銀行的走向到底何去何從,銀行可以倒閉嗎,很多人都在疑惑,畢竟新的經濟衝擊帶來的變化是巨大的,沒有人可以預料到今後的經濟形勢會如何發展。銀行是否能堅守其崗位,繼續博得老百姓的信任呢?以上是小編的簡要介紹,更多相關問題請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