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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都有哪幾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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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的規定的話公司是有一定的規章制度的,但有些人並不瞭解公司法律制度都有哪幾種形式?從相關的規定我們不難看出,目前的私營企業共有三種組成形式:即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下面我們就一起詳細來了解一下。

公司法律制度都有哪幾種形式?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目前的私營企業共有三種組成形式:即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

一、公司法律制度的介紹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的概念與特徵公司法特徵:公司法是一種組織法公司法是一種行為法律公司法是一種強制性規範較多的法律。公司的概念、特徵和種類概念: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的社會經濟組織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公司必須是企業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種類:從股東的責任角度,公司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限責任公司和兩合公司。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形式僅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注意: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務院確定的生產特殊產品的公司或者屬於特定行業的公司,應當採取國有獨資公司的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住所。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二、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案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⑩修改公司章程;對上述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董事會行使的職權: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董事會基本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理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經理行使下列職權: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三、公司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監事會是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機構。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注意: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概念: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基本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普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範圍內的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這個時候我們知道了,關於公司的法律制度都有哪些,並且通過閱讀上面的文章,我們就能夠知道了關於公司法律制度都有哪幾種形式,所以如果讀者對這方面還有其他的疑慮的話,就需要經常隨時訪問,也可以隨時諮詢小編來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