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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體經營者的規定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2.41W)

現在國家鼓勵下崗工人自主創業,我國個體經營者的數量十分龐大,他們為居民生活提供了諸多便利。在市場經濟中,儘管個體經營者的規模不大,但是發揮的作用不容小覷。為了支援其發展,國家這方面的政策也不少,那麼,關於個體經營者的規定有哪些?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瞭解。

關於個體經營者的規定有哪些?

一、關於個體經營者的規定有哪些?

1、凡屬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個體工商業、以及個體經營的其他行業,是公有制經濟必要的、有益的補充,其合法權益和利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2、個體經營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納稅交費,遵守物價紀律和職業道德,保證產品質量,提高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

3、個體經營者個人所有的財產及合法收入,依法享有佔有、使用、處置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或無償佔有。經過批准使用的廠房、店鋪、場地以及其他經營設施,除按城鎮建設規劃必須拆遷的,應按有 關規定辦理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拆遷和破壞。

4、個體經營者按國家政策規定,經過登記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方式,以及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和限制。

5、個體經營者所需要的原材料、貨源,凡市場已經放開的,主要通過市場調節解決;屬於計劃供應的部分,當地商業、物資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分配、積極安排。

6、個體經營者除按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應交納的稅金和費用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擴大徵稅範圍和提高稅率,不準擅立收費專案和提高收費標準。

二、個體經營者包括哪些?

1、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2、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並領取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3、沒有領取營業執照,或按照有關規定免於登記,但有相對固定場所,年內實際從事個體經營活動三個月以上的城鎮,農村個體戶,但不包括農民家庭以輔助勞動或利用農閒時間進行的一些兼營性活動。

綜上所述,個體經營者包括個體戶、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民辦企業等。根據關於個體經營者的規定,國家保護個體戶的合法財產和經營,稅務機關除了徵收必要的稅費外,不得額外亂收稅。個體戶在信貸、稅收上面也有一定的優惠政策,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其資金扶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