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房子漏水司法鑑定費問題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7.68K)

房屋漏水,本來是很日常的事情,比如房屋老化、構建裝修不合理等等都有可能造成房屋漏水,如果解決不妥當,一不小心又容易引起鄰里矛盾。因此,今天給大家解讀一下房子漏水的處理方式和責任人,以及相應的房子漏水司法鑑定費這個問題。本站為您服務。

房子漏水司法鑑定費問題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種: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二是業主使用或裝修不當;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據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

根據建設部頒佈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如因樓上業主裝修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的房屋滲水,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作為侵權方除了停止侵權(如重做防水層)外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保修期滿後,房屋內設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業主自行負責維修,由業主自行承擔費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業主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屬於公共設施造成的漏水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維修責任。

多數情況下,鄰里之間房屋出現漏水,雙方應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分清責任,妥善解決問題;在房屋維修時,相鄰人(樓上樓下、左鄰右舍)應當給予配合,不得藉故阻礙房屋維修。由於房屋裝修時容易導致滲漏,最好聘請具有法律主體資格的裝修公司承擔,並在合同中明確出現問題時的處理方案。

如果對鑑定意見有異議,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或者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鑑定人作出的鑑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鑑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鑑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鑑定費用。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鑑定人作出的鑑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一般建議,在鑑定過程當中如果出現當事人有爭議或者有質疑的情況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

綜上所述,房屋漏水,先看看是否在保修期內,在保修期,依據合同,那麼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不在保修期,鄰里之間相互理解和配合,可以請專業人士來鑑定,房子漏水司法鑑定費按責任承擔,儘早把房屋漏水這個事情解決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可以通過本站法律諮詢平臺諮詢這方面的律師,本站的專業律師會幫助您解決相關問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