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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股東撤資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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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中股東撤資如何清算

《公司法》中股東撤資如何清算

根據公司法規定得知,股份公司的註冊資金是由各個股東出資進行註冊的,一旦註冊成功,註冊資金是不允許撤回的。對於清算的行為,除非企業經營狀況非常差,要準備解散,才可以實行清算程式。想要拿回資金只能通過其他方式拿回。

1、減少註冊資金登出股權:由於註冊資金不可以隨意撤回,所以只能通過減少註冊資金的方式拿回。但這種方式還需要走公司的章程,同時還要經得其他股東的同意才可以。由於消耗的時間比較多,而且程式麻煩,不建議採取。

2、股權轉讓:這是目前最快速拿回資金的方式,也是最簡單的方式,前提是有人願意出資買下股權。

這兩種方式是目前能拿回股權資金的方法,其中股權轉讓是最多人選擇,也是最容易的辦理方式。

二、股權轉讓的物件可以有哪些?

1、轉讓的物件可以是公司股東外的第三人:這種方式的股權轉讓需要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後才可以辦理轉權手續。其中對於轉讓的股權份額、價格、往後各自的義務與責任都需要在轉讓協議裡面說清楚,畢竟涉及到雙方的利益。

2、轉讓的物件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東:這種轉讓的方式不用得到其他股東的認可,只要通知他們和誰辦理轉讓就可以了。

如果轉讓的物件是第三人,涉及的程式比較多,其中對於轉讓的股權份額、價格、往後各自承擔的義務與責任都需要在轉讓協議裡面說清楚,畢竟涉及到雙方的利益。

股東撤資是不允許的,只能是轉讓或者減少註冊資金,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時才可以實行清算程式。一切的股權轉讓行為都要以合同法的規定來制定,沒有任何法律作為依據進行簽訂的協議和合同,不具有法律保護性質,所以大家在轉讓股權時要特別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