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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股東投票權利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8.67K)

公司無論是重組還是合併都需要股東進行投票,但是很多人不清楚的是公司法規定股東投票權利有哪些?正常情況下股東的投票權關係到公司未來的發展,而且在公司的管理過程中股東的投票關係到管理人員是否更改,日常的重大決策也是股東投票才可以進行的。

《公司法》規定股東投票權利有哪些

一、公司法規定股東投票權利有哪些

股東的投票權是指股東對於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有權通過召開股東會投票表決的方式來決定是否同意通過。與股東投票權相關的核心法律問題是股東對什麼樣的事項有投票權,即如何界定股東有投票權的公司重大事項。現代公司管理制度的一個特點是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從而實現公司由職業董事或經理人進行有效治理的目的。在公司的經營管理上,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股東會決議通過外,其他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公司經營意思決策都由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執行。

二、關於股東投票權還有什麼規定

根據《公司法》有以下規定: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公司法》中股東進投票的時候正常是按照誰的出資比例大誰就有表決權。除非公司另有規定。而且公司一旦進行股東投票,正常是必須有三分之二的股東進行了表決那麼才能算是通過,如果公司沒有按時給股東分紅那麼股東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