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礦企業兼併重組程式內容有哪些
煤礦企業兼併重組程式內容有被兼併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清理債權債務,搞好產權界定;兼併雙方共同提出可行性報告,徵求被兼併企業債權銀行意見並徵得主要債權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須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形成決議;兼併雙方就兼併的形式和資產債權債務擔保的處置辦法及職工的安置方案等兼併基本內容進行協商,達成兼併意向性協議。
二、企業兼併重組的主要形式
1、承擔債務式:兼併方承擔被兼併方的全部債權債務,接收被兼併方全部資產,安置被兼併方全部職工,從而成為被兼併企業的出資者;
2、出資購買式:兼併方出資購買被兼併方的全部資產;
3、控股式:兼併方通過收購或資產轉換等方式,取得被兼併企業的控股權;
4、授權經營式:被兼併方的出資者將被兼併企業全部資產授權給兼併方經營;
5、合併式: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通過簽訂協議實現合併,組成一個新的企業。
三、企業兼併重組的一般原則
1、堅持企業相互自願協商的原則,不受地區所有制行業隸屬關係限制;
2、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立足優勢互補,有利於優化結構,提高經濟效益;
3、兼併方有承擔被兼併企業的債務和向被兼併企業增加資金投入,盤活存量資產,搞活企業的能力;
4、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債權人和職工的權益,不得形成壟斷和妨礙公平競爭;
5、符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按照新的企業經營機制執行,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改組改造,加強企業管理。
社會的發展,人們的需求不斷的增加,導致一些傳統的企業無法繼續的發展下去。為了公司的持續發展,以及勞動者不存在就業問題,一些企業會選擇進行兼併重組的方式來適應社會的需要。關於企業兼併重組的相關知識,可以諮詢網站律師來解除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