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股權 閱讀(1.43W)

一、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所需提供的材料

​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關於股權轉讓的《申請書》

2、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新的外方投資者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在境外公證後經我國駐外(當地)使領館認證,並提供翻譯件。若外方投資者為自然人,本人在中國境內,則提供護照原件核對,不必公證認證。中方投資者則提供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

3、受讓方的資信證明:受讓方的當地銀行出具,其帳戶餘額最好不低於本次的轉讓額,表明有能力購買該股權。

4、有關股權轉讓的《董事會決議》或《決定》

5、《股權轉讓協議

6、《合資或合作合同》及《合同修正案》

7、《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董事委派書》及《新任董事會成員名單》

9、 新任董事會成員或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

10、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二、外資企業股權轉讓需要注意的問題

1、股權轉讓須經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

2、股權轉讓後,其股權結構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須中方控股的,外方不得控股。

3、股權轉讓後外方的持股比例低於25%的企業,在稅收政策上視同內資企業,成立不足十年的生產加工企業,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稅收優惠政策,須依法補稅。

4、除非股權轉讓後變更為內資企業,否則不得將股權轉讓給中方的自然人。

三、外資企業因股權轉讓變更為內資企業需要注意的問題

1、出口企業要先辦理海關注銷,來料或進料加工企業,有加工手冊沒用完的,海關保號三個月,自海關注銷之日起三個月內新的海關手冊必須辦理完畢,把原手冊未用完的部分轉在新手冊上。時間比較緊,不能拖延。

2、原來的生產型外資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出口業務的,其經營範圍必須新增“貨物、技術進出口業務”。

3、成立不足十年的生產加工企業,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稅收優惠政策,須依法補稅。

4、生產加工企業原來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還須辦理環保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