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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有無法人?

經營管理 閱讀(3.18W)

一、個人獨資企業有無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有無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也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個人獨資企業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卻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特徵

(一)主體特徵。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所謂自然人,是指基於出生這一自然狀態而作為民事主體的人。自然人有兩種屬性: 一種是其自然屬性,即自然人根據出生這一自然狀態而取得主體資格;二種是其法律屬性,即自然人獨立自主地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所謂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自然人的概念更多的強調人的自然屬性,公民的概念則更多的強調作為權利主體的人的社會法律屬性。總的來看,自然人的概念外延大於公民的概念外延。在投資人數的要求上,法律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且為中國公民。國家機關、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等都不能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人。另外,個人獨資企業與其他由一個自然人投資的經濟組織,如一人公司,個體工商戶等也存在區別。

(二)企業產權歸屬特徵。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即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因此,個人獨資企業自身不是一個獨立的財產權主體,企業的財產與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是合二為一的。所以,許多國家的法律一般不將個人獨資企業作為獨立的納稅主體,而規定由業主個人交納各種稅收。這種產權關係是個人獨資企業區別於其他企業形態的重要特點之一。

(三)組織管理特徵。個人獨資企業內部組織機構設定比較簡單,經營管理方式比較靈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既是企業的所有者,又是企業的經營者,因此,法律對其內部機構的設定和經營管理方式不像公司和其他企業那樣加以嚴格規定。在個人獨資企業中,投資人對企業事務具有絕對的決策權和控制支配權,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經營所屬的企業。

(四)責任特徵。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由於個人獨資企業自身不是一個獨立的財產權主體,不具備法人資格,投資人要對企業存續期間或企業解散後未能清償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當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清償企業到期債務時,投資人要用他個人的全部財產來清償債務。這實際上將企業的責任與投資人的責任連為一體。因此,一旦個人獨資企業經營失敗,投資人就有可能傾家蕩產。

(五)性質特徵。個人獨資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實體,它不具有法人資格,即地位的非法人性。但它是一個獨立的市場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參與市場競爭,開展經營活動。作為一個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當然以營利為目的。

總的來說,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法人的資格,所以個人獨資企業是沒有法人的。個人獨資企業也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在法律上是一個獨立的人格,所以要特別地區分開,不能混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