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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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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在市場經濟生活中,無論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都會設定董事會。董事會是營利性法人的的改機執行機構,掌握著一個企業發展的方向,故而若需更換董事會成員,必須嚴格按照董事會成員變更手續進行,否則損害他人權益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董事會成員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一、什麼是董事會

董事會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按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並由全體董事組成的業務執行機關。它是股東會或企業職工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關的業務執行機關,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企業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股東會或職工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公司或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

二、董事會成員變更手續

需要申請公司備案登記,到原登記的工商分局申請。

需提交的申請材料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變更備案相關事項還需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章程變更備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影印件;

(2)董事、監事、經理變更備案:《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或其他相關材料、新任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影印件;

(3)清算組備案:股東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

(4)分公司備案: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撤銷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變更名稱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影印件;

(5)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簡單的說就是在股東會進行任免後,需要在公司登記備案,繼而需要到公司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在不同的變更階段,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只有在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後,才會對外發生效力,否則只對內部成員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