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個人辦理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經營管理 閱讀(1.58W)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第21條規定:

個人辦理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納稅(扣繳)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

1、股權轉讓合同;

2、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3、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淨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4、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被投資企業:

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

1、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2、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資訊的《個人所得稅基礎資訊表(A表)》及股東變更情況說明。

(一)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證明,所需資料:

1、個人股東(發起人)股權變動情況報告表(一式三份);

2、股權交易的合同或協議影印件;

3、董事會關於股權變更的決議書和章程影印件;

4、新增投資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或稅務登記證影印件;

5、鎮、街道、開發區工作聯絡單(一式二份)適用工業企業。

(二)憑涉稅證明到審批中心工商視窗辦理變更手續。

(三)再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手續,所需資料:

1、變更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1份);

2、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和影印件(1份);

3、投資者變更為法人股東的還應提供法人股東的稅務登記證的影印件(1份);

4、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要是個人辦理股權轉讓的話,首先需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操作,同時也不能違反相關公司的章程規定。其次,在當事人達成一致簽訂了書面協議之後,還要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想要的股權轉讓手續,否則的話就會造成股權轉讓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