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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股權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 股權出資的限制有哪些

股權 閱讀(3W)

股權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是公司股東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所擁有的參與公司重大決策、享受財產利益並可依法轉讓的權利。而一般取得了公司股權之後,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確權,那此時辦理股權登記需要什麼材料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辦理股權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股權出資的限制有哪些

1、為什麼會允許用股權出資?

允許投資人以股權出資,一是能夠豐富股權權能,通過啟用股東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資產,增加股權利用的渠道,同時降低轉讓的交易成本,有效調動投資人的積極性,促進投資;二是通過資本鏈條的紐帶作用,可以在維繫投資人對原有公司和產業的影響力控制力的同時,實現投資向新的領域和產業轉移,為企業優化產業結構,重組兼併,擴大規模,做大做強服務;三是通過促進投資創業可以帶動就業,減輕社會就業壓力,實現經濟穩定增長。

2、可以出資股權的標準

(1)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

(2)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

3、股權出資的限制

(1)股權公司的註冊資本尚未繳足;

(2)已被設立質權;

(3)已被依法凍結;

(4)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5)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准而未經批准;

(6)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這幾點規定尤其是第(4)點“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投資者都應予以足夠的重視。股權出資的終法律效果就是股權權屬發生變更,因此投資者應遵守股權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相關其他法律法規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以避免出現股權出資不能的後果。

4、股權出資實際繳納期限。

公司設立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自被投資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投資人應當實際繳納,被投資公司應當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應當在被投資公司申請辦理增加註冊資本變更登記前實際繳納

5、驗資證明應當包括的內容。

股權出資實際繳納後,應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驗資證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情況;

(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轉讓給被投資公司情況;

(3)股權的評估情況,包括評估機構的名稱、評估報告的文號、評估基準日、評估值等;

(4)股權出資依法須經批准的,其批准情況。

6、被投資公司申請辦理有關股權出資登記手續,應當提交的材料:

(1)以股權出資的投資人簽署的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2)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需加蓋股權公司印章);

(3)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4)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

(5)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6)公司章程;

(7)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

(8)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9)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10)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11)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1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3)公司住所證明。

7、股權出資向公司辦理轉移手續的步驟

對於股權所在公司而言,股權的實際繳納以出資證明書和股東名冊變更籤署記載並修改公司章程為準。

對於擬投資公司而言,該項出資的轉移需要記載於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和公司章程,如果是公司成立後變更的,則應當簽署和記載出資證明書和股東名冊,並修改公司章程。

雙方需要履行公司法規定的相關程式分別為:

(1)股權所在公司的相關程式為:公司章程無特別規定的,以股權出資應當經股權所在公司的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應當從其規定。

(2)擬投資公司的相關程式為: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該項股權作為出資。

(3)對於工商登記機關應履行的相關程式為:應當辦理標註和登記手續。一是股權所在公司,工商機關應當為股權所在公司的股東辦理變更登記,由投資人變更為被投資公司;二是擬投資公司,工商機關應當辦理擬投資公司的設立登記或者註冊資本變更登記以及投資公司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公司的發起人理所當然是公司的股東,擁有公司的部分甚至全部的股權,而實踐中辦理股權登記,往往也是由公司的發起人來申請辦理的,具體在辦理股權登記的過程中需要用到什麼材料,上文小編已經作出了介紹。更多股權登記的內容,你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