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股權轉讓需要公證嗎 | 辦理股權轉讓需提供什麼材料

經營管理 閱讀(1.74W)

一、股權轉讓是否需要公證?

股權轉讓需要公證嗎?辦理股權轉讓需提供什麼材料?

股權轉讓只要是經股東會決議認可並經其他股東放棄優先權後的合法轉讓,與第三方簽定雙方間的轉讓合同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證。但出現以下情況時,一般會採取公證來防範風險:

(1)轉讓雙方對有關事項存疑時(如對轉讓比例、轉讓出資時限等);

(2)當事人一方不到親自到場簽約委託他人代辦時;

(3)雙方認為有必要公證時;

(4)立據公證為其他用途時;

公證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

二、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需提供什麼材料?

(1)合資(作)公司應提供的材料

①公司合同、章程;

②成立公司時的政府批文;

③經在深圳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

④他方股東同意轉讓的證明資料;

⑤有關股權轉讓的董事會決議;

⑥合資(作)公司的營業執照;

(2)轉讓方、承讓方需提供的材料

①營業執照或公司註冊證書;

②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授權委託書;

③簽字人的身份證;

④股權轉讓協議書若干份。

注: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由當事人持原件,有的經公證處該實後,可以留影印件。

(3)其他

①如果轉讓方、承讓方是有限責任公司,則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轉讓或承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如果轉讓方、承讓方是個人,則只需提供身份證、資信證明。

②承讓方需提供資信證明。

③如轉讓方或承讓方是外商或港、澳、臺商,所提供的材料(董事會決議、授權委託書、商業登記證、資信證明)需經中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師之一或當事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或律師的證明。

三、 如何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

(1)申請和受理

當事人辦理股權轉讓協議公證,應先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公證處審查後,決定受理或不受理。

(2)審查

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當事人需向公證處提供有關材料(附後)。公證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關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如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應根據公證處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補充。

(3)轉讓方和承讓方的代表應在公證員面前在股權轉讓協議書上簽字,以確認簽字的真實性

(4)出證

公證處在審查了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出具公證書。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有關股權轉讓需要公證嗎的相關知識,總的來說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我們一般是不需要公證的,但是在有些特殊情況下,我們可以選擇去公證,避免日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有需要的讀者可對上述內容進行參考,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