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公司撤銷分公司的怎麼辦理登記

經營管理 閱讀(5.95K)

當分公司被公司撤銷、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時,公司應當在這些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出登記後,就會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撤銷分公司的怎麼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