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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組應在什麼期限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破產清算 閱讀(1.76W)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等等。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公司清算組應在什麼期限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