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公司職工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一定是公司職工,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1、有成為公司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
2、實際履行出資義務。
3、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記載為股東並確認受公司章程約束。
5、獲得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
6、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
7、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為股東。
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四、股東有哪些應盡義務?
1、出資(按時足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2、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
4、不得濫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利益。
五、股東權利有哪些?
1、股東身份權。
2、參與決策權。
3、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4、資產收益權。
5、退股權。
6、知情權。
7、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8、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總的來說,股東可以是公司的職工,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而且,股東也不一定是自然人,公司也可以成為股東。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要求股東的人數在兩人以上,50人以下,成為公司股東後就要依法履行應盡義務,比如出資義務,遵守公司章程,不能濫用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