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經營管理 閱讀(2.06W)

一、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可以不是股東。

二、同時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和法人代表,可以嗎

可以的。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比較簡單。

《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有兩個基本法律特徵,一是股東人數的唯一性,二是股東責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為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與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資或所有股份由一個股東擁有,具有股東名義者僅有一人;後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東雖為複數,但公司實際上是由一名股東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東”,其餘的股東僅僅是為了規避法律,滿足法律對股東人數要求而持有較少股份的掛名股東。此外,根據“一人公司”股東的性質,可以分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根據其產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為“初始一人公司”與“嗣後一人公司”;根據“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質,可以分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近些年來,隨著國家的不斷髮展,國家的政策也改變了不少,國家大力支援全民創業對公司的註冊放寬了條件。公司成立需要法人和股東,不過公司法人可以到外面進行聘請,也可以自己是法人。但是法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