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內外賬合併,特別在合併的期初,並不是簡單的內外相加或者全部採用內帳的資料,而是業務流和資金流的重塑。
進行兩帳合併:
一. 帳務改由公司人員自行登載
二. 分析兩套帳差異金額及辨認產生差異主要原因
三. 整理各項資產負債實際數量及金額
四. 處理差異
五. 解決問題
公司應以策勵未來的角度進行帳務整合,在兩帳合一過程中,由公司管理當局、財會人員及外部專家共同參與。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登出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併、分立必須報經批准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