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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瑕疵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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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瑕疵糾紛

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為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在律師的幫助下或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找到合適的方式來坦誠、友好的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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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出資股權轉讓引起的糾紛怎麼辦

在股權轉讓方具有出資瑕疵的情況下,若股權受讓方對該情況不知悉,則股權受讓方可以欺詐或者顯示公平為由,主張撤銷協議,或者以此為抗辯拒絕支付股權轉讓款,或者要求調整股權轉讓價款;若股權受讓方對該情況知悉,則無權主張撤銷股權轉讓合同。此外,就出資瑕疵的責任,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十九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受讓人根據前款規定承擔責任後,向該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