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繼承人可以繼承公司股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2.15W)

繼承人可以繼承公司股權嗎

【為您推薦】涿州市律師   武功縣律師   洪洞縣律師   平南縣律師   泗洪縣律師   龍華區律師   思茅區律師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股份制公司越來越普遍,股東對股份制公司擁有一定份額的股權,這也是股東的財產之一。不過,如果股東死亡,作為股東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公司股權嗎?一般繼承人並非唯一,如果公司股權可繼承,那麼有多個繼承人股權怎麼繼承才合理呢?詳細內容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繼承人可以繼承公司股權嗎

從國外的立法來看,多數認為股權的可繼承性。如德國《有限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股權可轉讓並可繼承。

但是,因繼承而發生股權轉讓時,新股東能否當然取得原股東在公司中法律地位?《公司法》對此未作規定,各國公司法的規定也不盡相同。

如英國公司法規定已故股東的私人代表只有在重新申請並登記註冊後,才能取得股東的地位。法國《商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司股東通過繼承方式或在夫妻之間清算共同財產時自由轉移,並在夫妻之間以及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之間自由轉移。但是,章程可以規定,配偶、繼承人、直系尊親屬、直系卑親屬只有在章程規定的條件獲得同意後,才可成為股東。

也就是說,除非章程有規定,股東的繼承人因繼受出資即可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果章程授權董事決定是否登記被轉讓股權的自由裁量權,那麼董事可以拒絕某項股權轉讓。

二、有多個繼承人股權怎麼繼承

繼承事實發生後,被繼承人生前未就股權繼承作遺囑或遺贈等處理的,按法定繼承辦理,這樣就可能出現多個繼承人的股權繼承情況。那麼多個繼承人是按法定繼承的份額各自取得股東資格還是多個繼承人作為一個整體取得一個股東資格,他們的股東權又該如何行使?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資合與人合性質兼有的企業法人,是基於股東間的信任與依賴組建的,若一個股東的死亡,由多個繼承人按繼承股份各自取得股東資格,相互間不熟悉、不瞭解,破壞了股東間的相互信任、相互依賴關係,容易引起公司經營決策上和利益分配上的分歧和矛盾,影響公司的事業發展,與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質相違背。因此,由多個繼承人作為一個整體取得一個股東資格的繼承方式是符合公司立法初衷的。

多個繼承人取得一個股東資格的前提下,多個繼承人間可以通過股份轉讓、贈送、放棄等形式把自己的繼承份額轉移集中到一個繼承人,該繼承人與一個繼承人的繼承方式一樣,取得股東資格,行使股東權利。

若多個繼承人不轉讓、不贈送、不放棄的,多個繼承人宜作為一個繼承共同體,取得股東資格。繼承共同體推薦一個繼承人為代理人,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對於公司的經營決策等,繼承共同體內部就討論的問題形成一致的意見,交由繼承人代理人在股東會議上討論,股東會以繼承人代理人的意見作為繼承共同體的意見。

各繼承人由於不具有股東資格而無權獨立參與公司股東會,也不能直接向公司股東會表達個人意見。各繼承人應行使所繼承股權而獲得的利益和風險,由各繼承人共同享有和共同承擔。繼承共同體各繼承人間的利益衝突等均於公司無關。

繼承人可以繼承公司股權嗎?一般情況下是股權是可以繼承的。雖然股權可以繼承,但是由於股權的繼承還會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因此,對於股權的繼承也就很容易發生糾紛,有的是繼承人之間對於股權的爭奪糾紛,有的是公司管理人員和繼承人之間的股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