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什麼資料

股權 閱讀(2.45W)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什麼資料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是一份標的為股權的特殊合同。協議首先應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即具備:協議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公司法第35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之間可發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該條賦予了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的權利,可以向其他股東轉讓,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同時也規定了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必經的程式,規定了其他股東在轉讓時權利義務。在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是必須徵求其他股東的意見。由於股東之間相互轉讓是完全自由的,沒有條件限制,沒有爭議,在這裡不作論述了。徵求其他股東意見是不是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必經程式?不經此程式,股權轉讓協議效力如何?

對於這個問題,學術界有不同的觀點。我傾向性認為簽訂轉讓股權的協議是存有瑕疵的合同,以此認定為可撤銷的合同比較符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