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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轉讓需要什麼材料

股權 閱讀(1.61W)

1、雙方簽署有效的股份轉讓協議
2、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書面宣告(或股東會決議);
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4、出讓方“完稅證明”——因為股份轉讓價格和股份取得成本之間的差額,需要交納所得稅,去地稅局繳納後取得。
有些地方的工商局還要求股權轉讓款已支付(有的要求支付50%)的證明,比如銀行記錄等。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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