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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遣散員工的程式

公司解散 閱讀(1.97W)

具體程式是:
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並告知其遣散事由。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三、給予勞動者法定的補償金。
四、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遣散員工的程式